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所得适用定期减免税问..
文件编号:国税发[1993]008号
发布时间:1993-06-15
实施时间:1993-06-15
减免税问题的通知
关于在
税务第八条“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仅适用于企业经营期间的所得。因此,对企业在上述定期减免税期内进行清算所取得的清算所得,不得按税法第八条的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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