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外商投资建设、经营港口、公路项目有关问题的..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8-09 07:49:28  评论()

文件名称:交通部关于外商投资建设、经营港口、公路项目有关问题的..

文件编号:交计发[1993]572号

发布时间:1993-05-31

实施时间:1993-05-31

交通部
关于外商投资建设、经营港口、公路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交计发[1993]572号)

部属各有关单位,双重领导各沿海港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交通厅(局、委、办):
自我部颁发《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交通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各地对外商投资建设、经营港口码头和公路基础设施十分重视,做了大量工作,外商也纷纷前来洽谈合作项目。由于港口和公路建设,特别是大中型项目,都关系到国家交通基础设施的布局,因此所有外商投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三资”企业审批程序报批。有些外商投资建设、经营的重要港口、公路项目还要报告请示国务院。我部为了及时掌握情况,以便加强宏观调控和行业指导,更好地吸引外商投资港口、公路基础设施,避免工作上的被动和失误,经请示国务院领导同志原则同意,凡外商投资建设经营港口、公路项目,在与外商签定意向书前,请各单位将会谈情况及拟议的意向书以书面形式向我部通报。意向书签署后,请将其副本抄送我部。在工作的各个阶段,特别是协议、合同等重要事项,请将进展情况及重要的变化和决策及时向我部通报。
请各有关单位按此通知办理。此前没有书面通报的,请于六月底前补送。

一九九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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