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乡镇企业事故赔偿问题是否由劳动部门处..
文件编号:劳办险字[1992]23号
发布时间:1992-12-15
实施时间:1992-12-15
是否由劳动部门处理的复函
现将你省滁县地区行政公署《关于企业事故赔偿问题是否由劳动部门处理的函》转给你们处理,并对来函所询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供处理时参考。
根据一九八八年国务院批准的劳动部“三定”方案的规定,企业(含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工作由劳动部门负责管理,工伤保险也不例外。冯士祥工作时因塌方被挤压致死后的保险待遇,可参照《
此复
劳动部办公厅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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