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局关于危房改造投资征收投资方向调节税的规定
文件编号:国税发[1992]100号
发布时间:1992-06-02
实施时间:1992-06-02
为了加强国家对危房改造投资的宏观调控与管理,对经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鉴定的危房改造投资征收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问题,经与国家计委商量,具体规定如下:
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对危房改造征税和管理的具体规定。并报国家税务局和国家计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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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国家税务局关于危房改造投资征收投资方向调节税的规定
文件编号:国税发[1992]100号
发布时间:1992-06-02
实施时间:199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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