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有效..
文件编号:工商企字[1992]第103号
发布时间:1992-05-19
实施时间:1992-05-19
营业执照正本有效期限核定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你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有效期限核定的请示》<桂工商报字(1992)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试行将外商投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有效期分为出资期限和经营期限。对执行以上做法,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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