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一九九一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工商企字(1992)第43号
发布时间:1992-03-18
实施时间:1992-03-18
现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办理一九九一年度年检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一九九一年度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
2.一九九一年度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3.一九九一年度利润表;
4.一九九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报告;
5.分支机构情况表(一式两份);
6.投资、联营情况表(一式两份);
7.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情况表(一式两份);
8.海外机构基本情况备案表(一式两份);
9.营业执照副本一份。
附件:
1.填报年检材料的要求;(略)
2.分支机构情况表;(略)
3.投资、联营情况表;(略)
4.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情况表;(略)
5.海外机构基本情况备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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