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庐江县城关供销社诉庐江县佛教协会房产..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92-02-09
实施时间:1992-02-09
诉庐江县佛教协会房产纠纷案的函
你院民他字(1991)第6号关于庐江县城关供销社诉庐江县佛教协会房产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
经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后认为:金刚寺是省级重点保护文物“冶父山寺”的附属院,本世纪二十年代初,又由冶父山实际寺的海林等和尚募捐重修,并时有佛事活动。以后,虽被有关部门长期占用,但该寺房屋产权并未合法转移。为保护历史文物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根据《
以上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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