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国产羊毛生产的纺织产品可酌情减征增..
文件编号:国税发[1992]020号
发布时间:1992-01-22
实施时间:1992-01-01
根据国务院有关会议上作出的“对使用国产羊毛较多的企业,在税收政策上给予适当照顾”的精神,为保持我国羊毛生产的稳步发展,鼓励企业多使用国产羊毛,我局意见,对纺织企业生产的国产羊毛含量较高的毛纺织品,如按规定纳税有困难,在1992年内可由各地税务部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酌情给予适当减征增值税照顾。但对属于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89〕1号文件规定不得减免税的小毛纺厂仍应按规定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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