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涉外经济凭证继续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税发[1991]006号
发布时间:1991-01-09
实施时间:1991-01-01
我局曾以(89)国税地字第102号《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对外贸合同暂缓征收印花税的批复的通知》和国税函发(1990)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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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国税发[1991]006号
发布时间:1991-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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