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劳动部关于解决国家物资储备部门职工子女就业问题的复函
文件编号:劳力字(1990)40号
发布时间:1990-08-03
实施时间:1990-08-03
国家物资储备部门职工子女就业问题的复函
你部〔1990〕物函备字150号《关于解决国家物资储备部门职工子女就业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能否参照矿山井下、野外勘探、森林采伐、盐业生产四个行业的办法,允许储备仓库招工时照顾安排职工子女就业问题。鉴于国务院1986年7月12日发布施行的《
目前物资储备部门尚有2100多名职工子女需要安置就业,这确实是应着力解决的问题。最近,国务院发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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