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8-02 07:15:22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

文件编号:工商[1990]185号

发布时间:1990-07-09

实施时间:1990-07-0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
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所称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
物品是否包括烟草专卖物品”的请示的批复

(工商[1990]185号)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所称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是否包括烟草专卖物品的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
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的范围,包括国家规定的专营或者专卖的物资、物品。烟草是专卖物品,属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之列。

一九九0年七月九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