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技术监督局物资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国家技监局令第9号
发布时间:1990-07-07
实施时间:1990-07-07
(一)贯彻执行国家物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物资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进行监督检查。
(二)编制直属、直供单位和计量仪器生产归口厂的统配物资计划,划转指标组织订货。
(三)检查物资分配使用情况。
(一)重点保证直属、直供单位国家投资的基建、科研、技改及直属单位维修项目所需材料。
(二)列入我局计量仪器生产归口厂指导性计划的机械制造材料。
(一)各直属、直供单位、计量仪器生产归口厂每年八月十五日以前编报下一年度的统配物资计划。
(二)0一七单位所属各部要根据物资部《关于国防军工指令性计划分配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编制计划。
(三)各单位编制统配物资计划时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利库因素,严格按要求认真地逐项填写,按基建、科研、技改、生产、维修等项目,分别进行核算编报。
编报钢材计划时要附上有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的明细表。
(四)直属、直供单位基建用材计划要依据已批准的工程材料概算编制。直属单位的维修和抗震加固用材计划要注明工程内容和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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