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稿酬收入减征个人收入调节税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8-02 07:11:54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稿酬收入减征个人收入调节税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税发[1990]69号

发布时间:1990-06-26

实施时间:1990-07-01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稿酬收入减征个人收入调节税的通知

(1990年6月26日国税发<1990>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
关于对投稿、翻译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问题,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决定作如下减征照顾:
每部书的稿酬收入不超过20000元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征30%;每部书稿酬收入超过20000元的,仍按现行规定征税。
本规定自1990年7月1日起执行。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