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收缴商标印花税具体办法的..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90-06-03
实施时间:1990-06-03
根据国家税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89)国税地字第113号文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于2月26日发出了补充通知。通知规定代收印花税票款从1990年5月1日实行,现对具体办法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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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1990-06-03
实施时间:199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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