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司法部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的生产经营用..
文件编号:国税函发[1990]280号
发布时间:1990-03-17
实施时间:1990-01-01
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关于对司法部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征收土地使用税的问题,我局(89)国税地字第119号文已作了规定。为了缓解劳改劳教单位当前的经济困难,经研究决定,对司法部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现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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