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商标争议期间是否受法律..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89-11-04
实施时间:1989-11-04
《关于商标争议期间是否受法律保护的请示》的复函
你省宝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989年10月10日《关于商标争议期间是否受法律保护的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请转告:
根据《
附件:宝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标争议期间是否受法律保护的请示》
附:关于商标争议期间是否受法律保护的请示
国家工商局商标局:
我县麦宝乐米面食品厂在即食面商品上于今年7月10日经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批准注册的“红A牌”商标,证号:354267。现该厂向我局提出投诉,反映我省有个别地区的厂家使用低等面粉生产“红A牌”即食面进行倾销,假冒该厂的注册商标,致使该厂销量大减,商标信誉受到侵害并处于半停产状况。现特请示:
一、麦宝乐米面食品厂注册的“红A牌”商标,据说已有厂家向上面提出争议,在此期间,该商标是否受法律保护。
二、能否使用注册商标标记。
三、争议期间能否对侵权单位提出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请示,请批复。
198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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