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八九年特种国债条例[失效]
文件编号:国务院令第35号
发布时间:1989-03-02
实施时间:1989-03-02
特种国债的利率为年息15%,从交款之月开始计息。利息在偿还本金时一次付给,不计复利。
地方单位的认购任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分配。
对分配的认购任务,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
特种国债收款单,可以记名、挂失,不得作为货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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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八九年特种国债条例[失效]
文件编号:国务院令第35号
发布时间:1989-03-02
实施时间:1989-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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