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进口电冰箱箱体实行许可证管理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7-29 07:46:30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对进口电冰箱箱体实行许可证管理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89-01-18

实施时间:1989-01-01

关于对进口电冰箱箱体
实行许可证管理的通知

(1989年1月18日)

接对外经济贸易部(89)外经贸管进字第6号通知,决定从一九八九年一月起把电冰箱箱体纳入电冰箱范围,凡进口电冰箱箱体(不含压缩机),视同进口整机,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现将海关监管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起,进口电冰箱箱体,一律凭有权签发电冰箱许可证的经贸部门签发的进口许可证验放。

二、对在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对外签约的电冰箱箱体,在一九八九年一月三十一日前到达我国口岸并报关的,可凭机电设备进口审查批件及合同验放,其后进口的,一律凭许可证验放。但价值达到整机到岸价格60%及以上的,仍按(87)署税字第448号文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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