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交通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交通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
文件编号:(88)交劳字152号
发布时间:1988-03-07
实施时间:1988-03-07
《交通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劳动人事厅(劳动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各人民团体,沿海各港务局、交通部直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国务院批准的劳动人事部劳人培〔1987〕16号《
交通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技师聘任制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实行技术职务的一项重要政策,这对鼓励工人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素质,稳定工人队伍,发挥高级技术工人的技术骨干作用,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务院批准劳动人事部发布的《
技师的名称,可按交通行业专业(工种)确定,如:港口装卸机械技师、航务工程技师、公路工程技师等。
交通部颁布试行的交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中所列的最高等级线为七、八级制的技术工种(具体工种见附表)而定。
交通行业聘任技师的比例限额,严格控制在实行技师聘任制工种的技术工人总数的百分之二以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沿海各港务局和交通部直属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各单位技术工人的密集程度、技术素质和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可调剂平衡使用比例限额。
1.必须属于工人编制并直接在生产岗位工作的技术工人;
2.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精神;
3.技工学校或其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或经过自学,职业技术培训达到同等水平;
4.具有本工种高级工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5.具有丰富的生产经验和高超的技艺,能够独立地解决本工种关键性的操作技术难点和生产中的工艺难题;
6.在生产中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熟悉本工种工艺规范和检验、验收标准,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等方面成绩突出;
7.刻苦钻研技术,无保留地传授技艺,具有培训中、高级技术工人的能力。
在技师评审、聘任工作中,对其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劳动态度、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要进行全面考核。在考评中,重点应放在工作业绩和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上。对于长期工作在生产第一线,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老技术工人的学历要求和理论水平的考核,可从实际出发,适当放宽。
受聘的技师实行职务津贴。职务津贴按每月人均二十元的标准核定。技师职务津贴具体标准,应在国家下达的增资指标范围内,由各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和不同工种(岗位)的实际情况,在十五至二十五元的幅度内自行确定。
被聘任的技师,可享受本单位工程师等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
1.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实际需要。对于新出现或需要增设的技术工种,由交通部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制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确定技师的职务名称,经交通部和劳动人事部核准后,方可实行。
2.对专业运输公司的汽车驾驶员以及在生产第一线从事长途客、货运输,超大件货物运输,特种货物运输,市内大型公共客运汽车和各类特种、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可根据生产岗位需要设置指导驾驶员职务岗位。由交通部制定出指导驾驶员职务岗位技术业务规范标准(相当技师任职条件)。其比例限额、职务津贴标准、福利待遇等,均执行本行业评聘技师的有关规定。指导驾驶员聘任制先由交通部选择一两个单位试点,专门总结经验后,再逐步推开。
3.交通行业技师聘书由交通部统一印制发放。
实行技师聘任制是一项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沿海各港务局,在当地劳动部门综合指导下进行技师评聘工作。各地交通行业和交通部直属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审慎行事,通过试点,逐步推开,切不可一哄而起,务必把好事办好。交通行业技师聘任制工作,先在国家经委布置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试点单位中进行。
交通部直属单位的技师聘任工作,将另行布置。
请将本地区交通企业、事业技师考评、聘任试点工作情况,及时告交通部劳动工资局和劳动人事部培训就业局。
交通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工种范围
序号工种名称
一、汽车维修专业
1汽车修理工
2汽车电工
3汽车钣金工
4汽车漆工
5汽车轮胎工
二、公路养护专业
6公路养护工
三、船舶驾驶、轮机专业
7船舶驾驶工
8船舶轮机工
四、运输装卸机械专业
9电动机械装卸司机
10内燃机械装卸司机
11电动机械修理工
12内燃机械修理工
13机械电器修理工
14港口线路维修电工
五、航务、公路、航道、疏浚工程专业
15交通工程机械工
16航务工程试验工
17抛填砌筑工
18航务、公路工程钢筋混凝土工
19航务、公路工程起重工
20航务、公路工程起重打桩工
21航务、公路工程木工
22航务工程潜水工
23路面工
24航道、疏浚管线工
25航道、疏浚钻探工
26航道、疏浚爆破工
27航道、疏浚潜水工
28疏浚测量工
29扎龙、扎排工
30沉排、抛石工
31绞滩工
32泵站机电工
33航道、疏浚测量仪器、仪表修理
工
六、潜水救捞专业
34潜水员
35潜水衣工
七、航标、航道测量专业
36航标工
37航标灯器修理工
38航标、无线电导航机电工
39无线电导航发射工
40无线电导航定时工
41无线电指向标操作工
42航道测量工
43航标、航道绘图工
44电测仪器修理工
45导航仪器修理工
八、工程勘测专业
46交通勘测钻探工
47交通勘测测量工
48交通勘测试验工
九、公路运输专业
49汽车驾驶员(实行指导驾驶员职
务聘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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