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解决军工部门销售自产汽车问题的通知..
文件编号:[86]工商154号
发布时间:1986-07-14
实施时间:1986-07-14
目前,军工部门自产汽车积压,占用了大量资金。为了支持军工部门军转民生产,经与航天、航空、兵器工业部研究,并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同意,决定对国办发[1985]65号文件关于汽车销售两条渠道的规定,采取如下变通办法:
另外,鉴于农用运输车性能和购销的特殊性,上述措施也适用于中国农业机械化服务总公司。
一九八六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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