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继续加强对农村个体工商业户的管..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7-25 07:42:36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继续加强对农村个体工商业户的管..

文件编号:[86]工商43号

发布时间:1986-02-19

实施时间:1986-02-1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继续加强
对农村个体工商业户的管理工作的通知

([86]工商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三峡省筹备组及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广州、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最近,一些地方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来函来电反映,由于有关部门自定农村个体企业即为农村个体工商户,引起了对个体工商业户管理的混乱。为此,要求对什么是个体企业、现行有关规定要否继续执行等问题尽快予以明确。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个体企业”及它的法律地位,国务院正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研究。当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农村个体工商业的若干规定》(国发[1984]26号),加强对农村个体工商业户的管理。
特此通知。

一九八六年二月十九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