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卖淫嫖宿暗娼案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84-08-07
实施时间:1984-08-07
关于卖淫、嫖宿暗娼案件应如何处理的意见
最近,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提出对于卖淫和嫖宿暗娼的违法案件应如何处理的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中,对卖淫和嫖宿暗娼的违法案件,仍应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1983〕25号文件批转公安部、全国妇联两党组《关于坚决取缔卖淫活动的报告》中规定的精神办理,即:对于卖淫嫖宿活动要一律坚决取缔;对卖淫者和嫖宿者,应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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