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外国企业开业、停业税务登记暂行规定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82-03-04
实施时间:1983-03-04
1.向中国主管部门或企业所在地有关当局提出的、由本企业负责人签署的开业申请书(副本)或登记证;
2.中国主管部门或企业所在地有关当局批准开业的文件或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发给的营业执照(副本)。
(财政部税务总局一九八二年三月四日
<82>财税外字第20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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