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一九八○底未..
文件编号:[81]公发(研)第15号等
发布时间:1981-02-03
实施时间:1981-02-03
未审结的案件时限计算问题的通知
发(刑)8号,<81>公发(研)第15号)
凡是一九八0年底前未审结的案件,不论是在侦查,起诉、审判哪一工作阶段,计算时限均从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开始,但必须抓紧处理。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以后的案件,公安、检察、法院都要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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