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西宁铁路公安分处提请批捕的案件的审..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7-22 07:48:21  评论()

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西宁铁路公安分处提请批捕的案件的审..

文件编号:[79]高检1文字第40号

发布时间:1979-09-17

实施时间:1979-09-17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西宁铁路公安分处提请
批捕的案件的审批问题的通知

(1979年9月17日<79>高检一文字第40号)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据铁道部公安局电话反映:你省西宁铁路公安分处,过去需要报捕的案件,是由西宁市公安局负责审批,检察机关重建后,按照法律规定,凡是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案犯,一律由检察机关审批。但多次与西宁市检察院联系,均不同意受理,致使该处提请批捕的案件,无处报送。
经我们研究认为:铁路运输检察院正在准备建立,在没有建立以前,西宁铁路公安分处提请批捕的案件,可由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暂时负责审批。如你们认为可以,请转告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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