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出国手续不属法院工作范围及有关法..
文件编号:[78]法民字第12号
发布时间:1978-05-24
实施时间:1978-05-24
关于办理出国手续不属法院工作范围及有关法律文书转递问题的批复(节录)
关于你省台山县侨民哥伦比亚华侨翁平来信称:他于1963年4月27日经台山县人民法院〔62〕广民字第107号民事判决,他与陈秀霞离婚一案,根据判决书第二项规定,申请其二子翁俊石出国由其抚养。经研究认为,办理出国手续问题,不属法院工作范围。现将来信转交你院,请转你省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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