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政务院关于设立海关原则和调整全国海关机构的指示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50-12-14
实施时间:1950-12-14
甲、设关原则:
(1)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开放对外贸易的港口;
(2)国界火车站和国际联运车站;
(3)陆路边境及国界江河上准许货物旅客出入国境的地点;
(4)国际航空站;
(5)国际邮包、邮件交换地点;
(6)经中央人民政府特许货物出进口的地方。
(1)凡经常有大宗出进口货物(包括国际邮包及旅客行李在内)的地方或经常只有数量较少的出进口货物(包括国际邮包及旅客行李在内)但有政治经济重要性的地方,设立海关(或关);
(2)凡经常有数量较少的出进口货物(包括国际邮包及旅客行李在内)的地方设立分关;
(3)凡不经常有出进口货物或经常有而数量很少或对国外出进口贸易只有局限性的地方,设立支关。
乙、根据上述设关原则及目前情况,决定暂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地方海关(或关)二六处,分关九处及支关三五处。其名称及隶属系统如下:
满州里关,下辖海拉尔支关;
绥芬河关;
图们关,下辖开山屯、三合村、南坪、珲春四支关;
辑安关,下辖长白、临江、下解放三支关;
安东海关,下辖三道浪头支关;
大连海关;
营口海关;
沈阳关(东北海关管理局结束后设立),下辖哈尔滨、齐齐哈尔二支关;
天津海关,下辖秦皇岛、塘沽二分关;
北京关;
青岛海关,下辖烟台分关,连云港支关;
上海海关,下辖吴淞、宁波、温州三支关;
福州海关,下辖涵江、三都澳二支关;
厦门海关,下辖晋江支关;
武汉关;
汕头海关;
广州海关,下辖黄埔支关;
九龙海关(设在深圳),下辖文锦渡支关;
江门海关,下辖拱北分关(设在关闸炮台);
北海海关,下辖东兴支关;
梧州关;
湛江海关;
海口海关;
昆明关,下辖打洛、孟连、河口、马关四支关;
腾冲关,下辖畹町分关及猛卯、遮岛、猴桥、镇康四支关;
迪化关,下辖霍尔果斯分关下设伊宁支关,塔城分关下设巴克图支关,承化分关下设吉木乃支关,咯什分关下设伊塘支关,并直辖哈密、乌苏两支关。
政务院总理周恩来
海关总署署长孔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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