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桐晒合同证明 回顾薛之谦被包养事件经过!

法律法规网 作者:gyping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9-14 11:37:28  评论(/)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李雨桐与薛之谦事件新进展,李雨桐晒合同证明薛之谦合伙人身份。李雨桐再发文称:2015年在我挣扎的期间多次提出分手,并且想要放弃店铺。这回薛之谦会怎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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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2日,名叫网红“李雨桐Luyee”自曝是薛之谦的前女友,并在微博上指责曾遭其骗财骗感情,还指出曾与薛之谦一起支付给高磊鑫的1000万元离婚费,消息一出引起网友热议,关于薛之谦此前被包养的言论再次翻出。

针对李雨桐的爆料,网友找到薛之谦2010年曾发过的一条微博作为回应,薛之谦曾经表示“吃软饭不如说我做鸭好了”。

9月12日晚,网红李雨桐自曝被薛之谦[微博]骗钱骗感情,网红张大奕、湾湾等发声力挺。有网友质疑其只是薛之谦聘期的模特并非合伙人,9月13日,李雨桐晒出合同,证实自己的合伙人身份,并称现在是一个法制的时代,她提供的所有证据属实。

9月13日晚,网红李雨桐再次发表长文,并晒合同力证自己薛之谦的合伙人身份。李雨桐表示在2012年签署第一份合同时,从4/6上升到5/5分成,之后2015年,她打算放弃离开时被薛之谦挽留,并将合约股份比例改为李雨桐80%,薛之谦仅占10%,其中还新增一位朱姓合伙人占有5%的股份,有网友猜测其为薛之谦的好友朱桢。

文中还爆料称,在合同更改后的两个月,店铺被一家电商公司收买,当时薛之谦需要支付高磊鑫的第二笔1000万,还要制作自己的音乐,就向这家公司要求先预付400万的合作条件,而薛之谦随即将400万全部拿走,作为补偿,把他最后剩的10%也都给了李雨桐。李雨桐称犹豫再三,决定放弃一切,离开网店。(我是弥尔)

李雨桐原文:

第一份合同是2012年签署的,当时是薛之谦60%,我40%。后来因为薛比较忙,而我需要每天上班负责运营店铺,在第二次上新后,薛便主动提出再让我10%,但是他表示重新更改合同太麻烦,既然给我了也就不会反悔,所以实际上我们是5:5分成。

2015年在我挣扎的期间多次提出分手,并且想要放弃店铺。薛之谦说因为外界都知道他有个女装店,如果关门的话他会没面子,因此尽力挽留我,并将合约股份比例改为我80%,薛之谦10%,薛的表妹汤某5%,以及圈内好友朱某5%。

在第二份合约更改后的两个月,有一家叫做缇苏的电商运营公司找到我们店铺,说希望可以5:5分成共同运营这UUJULY。因为当时薛之谦需要支付高磊鑫的第二笔1000万,还要制作自己的音乐,就向这家公司要求先预付400万的合作条件。

他向我提出希望这400万他全部拿走,并作为补偿,把他最后剩的10%也都给我。

可是对于我来说,我需要拼命干下去,先还掉预付的400万,然后只分到总营业额的45%,还指不定又得拿去填无底洞,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所以挣扎再三还是决定放弃一切,离开UUJULY。

现在是一个法制的时代,我提供的所有证据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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