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240号建议的答复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7-17 14:14:03  评论(/)

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各类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兴起。目前,农户家庭农场已超过87万家,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190.8万家,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38.6万个(其中龙头企业12.9万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115万个,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在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关于出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2012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农业部出台了《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4〕1号),并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特征、发展要求和支持措施。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制定下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中办发〔2017〕38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立足于构建扶持政策体系,从完善财政税收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金融信贷服务、扩大保险支持范围、鼓励扩展营销市场、支持人才培养引进等6个方面进行扶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政策扶持体系,成为今后一段时间指导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体系的重要文件。

下一步

,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意见》精神的宣传贯彻工作,推动各地将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关于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席会议制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为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意见》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各自职责抓好贯彻落实。为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工作的领导,2001年,经国务院同意成立了由农业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供销总社组成的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形成了多部门协作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工作机制。目前,各省(区、市)围绕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为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2013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明确由农业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林业局、银监会、全国供销总社共同组成,负责农民合作社重大政策调研、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落实扶持政策、制定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监测管理办法等。

下一步,

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充分运用联席会议平台,立足自身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共同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二、关于“谁来种地”

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2014年开始,农业部联合财政部启动实施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涉农创业者,以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技能为目标,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培训,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2016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资金13.86亿元,比上年增长26%,用于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经费分配向贫困地区倾斜,培训对象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现代青年农场主为重点。同时,农业部已先后在26个省(区、市)建设了30个部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每年依托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项目,面向全国遴选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到我部培训基地学习交流,帮助他们转变发展理念,提升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截至目前,已累计举办700多期示范培训班,共组织培训7.2万多人,初步建成了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网络。

下一步,

财政部将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农业部将继续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进一步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示范培训力度,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关于支持农村返乡创业人员

。为促进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等外出打工创业能人返乡创业、投身农村,国家实施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2015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一次*创业补贴等,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财政出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方式,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印发以来,各级农业部门高度重视,截至目前,已有4个省份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农业部先后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目录的通知》、《关于举办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的通知》和《关于推介全国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的通知》,对农村创业创新工作作了全面部署。2016年,农业部实施了推进农民创业创新行动计划,联合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联合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实施支持农民工等人员开发农业农村资源返乡创业行动计划,联合教育部、团中央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联合扶贫办等11部门联合推进农民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发展休闲农业,联合商务部等19部门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下一步,

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促进返乡创业政策支持力度,为返乡创业人员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农业农村发展增添活力。

三、关于建立和完善“田园综合体”体系

2017年中央1号文件首提

田园综合体

,指出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为贯彻中央精神,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2017〕29号),组织在18个省份开展乡村田园综合体试点,重点围绕发展创意农业等新型产业形态,支持有基础、有优势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收益的乡村田园综合体。中央财政统筹农村综合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9亿元支持开展试点工作。

下一步,

财政部将指导试点省份做好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打造一批环境美、产业兴、品牌响、农民富、生态优,具有浓郁“田园牧歌”风情的乡村田园综合体。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是建设

田园综合体

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中央财政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治理,积极出台政策,支持地方开展综合整治。2008年开始,中央财政出台农村环保

以奖促治

政策,当年安排5亿元,从2014年开始,资金规模在60亿元。截至目前,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375亿元,支持超过10万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了农村环境改善。关于代表提出的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存在

重建设、没人管

等问题,考虑到农村环保主要是地方事权,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管理运行费用等事宜由地方政府统筹考虑或依靠村民自治等方式解决,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并鼓励地方将农村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运行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但长远看,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应逐步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理顺污水垃圾处理价格,建立合理可承受的收费制度,保障农村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促进农村环境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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