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人福利!看病不分城里乡下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好玩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1-12 15:40:51  评论(/)

中国江西网讯见习记者报道: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与新农合制度整合,代表了百姓的心声。2017年起,江西省将全面建立城乡统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就意味着该制度实施后江西人看病报销不分城里乡下了。

2016年6月中旬,江西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确定将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与新农合制度进行整合,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明确到2017年我省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提出八统一: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统筹层次、统一大病保障机制。

统一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全省城乡居民实行统一登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此外,全省城乡居民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两险合一之后,江西省将建立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稳定在50%左右,其中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65%左右。也就是说,实行了门诊统筹制度之后,参保人员去门诊看病也能报销医药费。

住院医疗待遇也有所调整。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600元。其中,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住院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60%。对于原新农合参保人员而言,在二级、三级等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了5%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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