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斯莱斯撞死路人 案件真相大揭秘

法律法规网 作者:迷雪儿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1-14 16:53:26  评论(/)

法律法规网消息 随着经济水平提高,家家户户买车也不稀奇,由于私家车的增多,安全隐患也加重,交通事故经常发生,小编提醒大家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防止意外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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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晚,有网友在微博发布消息称,成都天府大道一路段发生车祸,一辆劳斯莱斯汽车发生车祸,两名路人当场身亡。

成都一劳斯莱斯撞死两名路人 是否酒驾仍在检测

当晚10点30分左右,记者从交警七分局核实,天府大道煎茶段的确发生一起车祸,事故造成两名路人身亡。

成都一劳斯莱斯撞死两名路人 是否酒驾仍在检测

民警介绍,当晚7点10分左右,一辆白色劳斯莱斯汽车将两名路人撞倒,因伤势过重两人当场身亡。随后,交警部门介入调查,已对驾驶员进行抽血检测是否饮酒,检测结果尚未出来。目前,交警部门正在调查,封面新闻将持续跟进。

开车撞死闯红灯的路人 究竟需不需要赔偿?

目前,法律界对于行人闯红灯时在人行道斑马线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机动车无过错仍存在较大的争议。而根据以往的判决,斑马线的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一般更多偏向弱者。而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了,“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除了法律上明文的“ 即使行人负全责,机动车仍然要承担10%的责任”之外。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据说是出于保护“弱者”的考虑,交警多会再找出一些如”处理事故不当“等模糊的理由来再提高一下机动车方承担的责任比例。

所以说,行人闯红灯被车撞死,行人确实要负主要责任,但驾驶员也要负次要责任,也需要赔钱。当然,无证驾驶、酒驾,故意制造事故这些就另当别论了。

一句总结就是,就算行人是闯红灯,他们都是受到法规保护的“弱者”,如果你哪天不小心撞到这些被保护“弱者”,就乖乖的自认倒霉并准备赔偿吧!

具体该怎么赔偿?

主要有三种情况:

1、驾驶员没有投保交强险(基本很少出现),那么车主需要自己赔偿责任范围内的金钱。

2、驾驶员投保了交强险,那么先是由保险公司进行赔钱,不够部分再由驾驶员自己赔偿。

3、驾驶员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那么基于次要责任的原因,基本是由保险公司来赔付就够了。

假设驾驶员只保了交强险,把人撞死,赔偿总额算下来100万,责任为行人90%,驾驶员10%。驾驶员投保了交强险,由交强险赔付(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100×0.1=10万元,若驾驶员未买交强险则由驾驶员自己赔付10万元。

交强险赔付达到限额,却还没有全部赔付完的,驾驶员买了商业险的由商业险继续赔付,没买商业险的自己拿钱赔付交强险不够的那部分。什么?还没赔完?不够自己拿呗。

羊老湿说两句 毋庸置疑,保护弱势群体的初衷是好的,但因为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导致很多时候机动车变成了真正的“弱者”,同时也导致了一些行人、电瓶车在过马路的时候更加有恃无恐、肆无忌惮,心想反正你也不敢撞我,就算撞了我你也要赔钱,所以该保护的是遵守法律的人,他们才是真正的弱者,我们不能让真正的弱者为那些连基本交通法规都不遵守的人买单,这是不合理也是不公平的,所以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完善法规,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不应主观的偏向哪一方,这才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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