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如何认定 婚前财产如何分配?

法律法规网 作者:迷雪儿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1-09 09:59:18  评论(/)

法律法规网消息 婚前个人全资购买门面房,但有借款未还清,且只有购房合同而未领房产证,婚后用这套门面房出租收入还清借款,取得房产证。如果离婚的话,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答:

房屋是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你的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产权归你所有,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但根据你的描述,对方有实际参与还贷,那么针对还贷及其增值部分,你应当做相应补偿。

婚后房屋出租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你要用个人财产还贷,基本很难实现,因为你婚后的收入都是共同财产,除非你父母或亲友代为偿还,那么这些还贷就和对方没有关系了。

受法律保护,双方如果协议约定该房屋出租取得的收益,是你个人财产的话,那么就没有问题了,房屋还贷部分和女方也没有关系,不需要补偿女方。

双方自行签订即可,没有房产证的确实无法做公证,只要是你们双方自愿签订的,约定该房屋收入的租金归你个人所有即可,一样是有效的,如果你不放心,你可以委托律师做见证,效力与公证等同。

婚前财产界定的法律依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当然夫妻可以约定财产的所有权。有约定的就按约定。

关于你丈夫在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是属于他的个人财产的,如果婚后没有约定,那么在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就是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相关夫妻财产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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