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8-08-15 10:00:43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发布《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文件编号:环公告 2018年 第3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

2

、NO

2

、O

3

、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颗粒物(PM

10

和PM

2.5

)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

二、《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

以上标准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8年8月13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标准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8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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