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民政部  法律法规网 2017-10-30 02:26:40  评论()

文件名称:民政部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将至,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召开。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4号),对2017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各地要认真领会《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此次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殊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要突出节日特点,紧密结合民政服务机构实际,针对工作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结合各地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卫生、意外伤害、地质、建筑工地、燃气、用电等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整改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相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健全关键岗位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关键岗位领导到岗带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科学处置。

民政部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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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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