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发布《职业性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等10项卫生标准的通告
文件编号:国卫通〔2017〕2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国卫通〔2017〕22号
现发布《职业性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等10项卫生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104—2017
职业性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代替GBZ104—2002)
GBZ105—2017
职业性外照射慢性放射性诊断(代替GBZ105—2002)
二、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163—2017
职业性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远期效应医学随访规范(代替GBZ/T163—2004)
GBZ/T244—2017电离辐射所致皮肤剂量估算方法(代替GBZ/T244—2013、WS/T188—1999)
GBZ/T301—2017电离辐射所致眼晶状体剂量估算方法(代替WS/T117—1999)
三、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
WS581—2017牙科X射线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WS582—2017X、r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四、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WS/T184—2017空气中放射性核素的r能谱分析方法(代替WS/T184—1999)
WS/T583—2017放射性核素内污染人员医学处理规范
WS/T584—2017人体内放射性核素全身计数测量方法
上述标准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GBZ104—2002、GBZ105—2002、GBZ/T163—2004、GBZ/T244—2013、WS/T188—1999、WS/T117—1999、WS/T184—2017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