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家政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8〕642号)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发改委  法律法规网 2018-06-14 11:16:05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报送家政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8〕642号)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关于报送家政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改办社会〔2018〕6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商务厅(局):

为贯彻落实《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方案(2017年)》(发改社会﹝2017﹞1293号),总结各地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有效做法,现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一批家政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为全国家政服务业发展提供示范经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

(一)典型案例可涉及但不局限于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推动家政服务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发展,引导家政企业做大做强、加强行业发展政策扶持、推动家政扶贫脱贫、健全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家政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强市场监管和家政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等内容以及“互联网+”“家政+”融合发展等服务新业态的内容。

(二)典型案例既要有实践内容,又要有理论剖析,文字要求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具有较强的可读性,能从方法上启发思路,从模式上提供借鉴,从实践上引导创新,具有一定代表性和标志性。字数请控制在4000字左右,可配图说明。

(三)典型案例要确保内容真实,模式清晰,数据准确,杜绝一切虚假案例。

二、报送要求

(一)请参照模板(见附件)要求编写案例材料。

(二)每个省(区、市)报送3-6个典型案例,其中:政府工作经验典型案例1-2个,企业项目典型案例1-2个,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机构典型案例1-2个(若确有合适案例,各类可适当多报1-2个)。

(三)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会签后于7月15日前将案例材料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工作司)、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电子版请一并发送,并在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家政服务案例”字样。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查比较,遴选典型案例,认真做好报送工作。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典型案例进行遴选,其中优秀案例将汇总形成《家政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汇编》,在三部门网站上陆续公布,并通过适当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推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鲍文涵010-68502647,baowh@ndrc.gov.cn;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工作司陈兰010-84208634,chenlanlan@mohrss.gov.cn;商务部服贸司张帆010-65197026,zhangfan_fm@mofcom.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家政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撰写模板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2018年5月11日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