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印发西吉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西政办发〔2014〕1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西吉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9日
西吉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顺利实施,按期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全民参保目标任务,加快推进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17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重要意义
经过多年努力,我县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已全面建立,制度体系逐步健全,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2013年底,全县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8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5.3万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0.9万人、1万人、1.1万人,全县共发放社会保障卡42.2万张,发卡率100%,实现了制度社会保险全覆盖,但与国家提出的“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按户籍人口计算仍有近5.9万人群游离于制度覆盖之外,漏保与重复参保并存,部分群众社会保险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推动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有利于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有利于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杜绝重复参保、冒领待遇等现象;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保关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促进“四个西吉”建设和发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积极行动,推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在全县总人口51.1万人中,将已经核准参加医疗保险45.8万人作为最大人数口径计算,直接纳入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不再重复登记。重点将其他未参保的5.9万人口和未来新增人口纳入全民参保登记范围。自2014年12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同步推进试点,2016年底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其中,2014年完成30%,2015年完成50%,2016年全部完成。
(二)尽快建成社保基础数据库。通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立起以全国统一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的参保标识,全面、完整、准确、动态管理的社会保险基础信息数据库,并实现全国联网和实时更新。
(三)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按照登记人员信息,逐年将未参保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最终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
三、登记范围
全民参保登记适用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应参加城乡各项社会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重点以西吉户籍人口为主,非西吉户籍常住人口或就业人员等未参保人员也纳入登记范围,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实行长期动态管理。
四、登记方法
全民参保登记采取“先比对、后调查”的办法。通过自治区社保信息数据库与自治区公安户籍人口信息数据库比对,清理重复信息,剔除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筛查出应参保人员。对信息缺失、错误的单位、人员,将应参保人员花名册,发放到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通过逐个单位排查、重点入户调查以及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其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和补录,完成后确认参保登记,对相关人员是否参保进行标注。在登记调查西吉户籍未参保人员时,同步开展对非西吉户籍的常住人口或就业人员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便于全区数据交换和进一步核实登记。
五、工作措施
(一)加快全民参保登记。县人社局要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加强督查考核,确保计划的落实。要突出重点促进参保,采取边登记、边扩面的措施,在城镇继续以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参保覆盖面;在农村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和居住农民为重点,鼓励持续参保;积极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强力推进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等高风险企业参保,并覆盖家庭服务企业、网络服务企业、农村地区企业。
(二)加快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信息数据“省集中”建设精神,运用全区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核查比对规程,实现跨地区参保信息确认。
(三)加快推进“五险合一”经办。全面落实自治区社会保险“五险合一”改革任务,进一步理顺经办管理体制,整合经办服务资源,优化经办流程,实现对参保人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和精确管理。
(四)大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围绕覆盖全民的总目标,转变经办理念和服务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和社会沟通,维护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知情权、参与权、享有权和监督权。大力推行网上经办、自助服务、手机查询和提示等新型电子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和帮助用人单位及个人依规主动更新自身信息。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以发卡、用卡促进全民参保登记。准确记录所有参保单位和人员的参保缴费和权益享受信息,完善对账、查询机制,全面实现对参保群众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五)完善相关制度政策。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工作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落实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政策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健全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完善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机制。规范生育保险政策,把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完善异地待遇领取和协查认证机制。
六、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成立西吉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虎久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张国义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祁刚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进军县公安局副局长
苏怀玉县民政局局长
单兴荣县财政局局长
马尚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宁政县卫生局局长
李萧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各乡(镇)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马尚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定期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人社局:负责组织开展乡镇和行政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培训,统一规范全民参保登记范围和对象、调查指标含义、口径和系统建设等内容;印制宣传资料,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开展全民参保业务经办工作;做好与公安、民政、财政、卫生、计生等各相关部门业务的对接,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
发改局:负责基层服务平台和信息工程建设立项。
公安局:负责提供户籍人口基本信息;做好登记对象因死亡、户籍迁移或其他原因等变更登记信息数据库更新;提供登记(核对)所需的户号和详细户口所在地址(村、居委会)等信息;协助县人社局对现有参保数据与公安户籍信息进行比对整理。
民政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加强城乡村(居)民自治工作,依托村(居)委会采集居民个人信息。
财政局:负责落实本级参保信息登记工作经费。
卫生局和计生局:负责未登记户籍新生儿的信息采集管理,直接切换转入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
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指定专人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全民参保氛围;按照《西吉县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登记(核对)表》要求,入户逐个登记(核对),填写登记(核对)表;按照《西吉县全民参保登记表》要求,录入调查、登记(核对)信息;对本辖区登记(核对)信息数据采集后,实行动态维护。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经费。将参保信息登记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县财政部门按照全县登记人口人均2元的标准,落实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经费。
(二)加强基础建设。县人社局以实施基层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全民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金保工程二期)、信息惠民工程为契机,不断提升社保信息化水平,确保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可靠,确保全面、准确采集和更新信息,及时、顺畅传递和交换信息。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做好全民参保登记政策、业务经办和软件操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操作技能和服务能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县广播电视、政务信息网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宣传。各乡镇要通过深入村组宣讲、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大力宣传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切实增强全民参保意识,营造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各乡镇要按照分解任务,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确保按期完成登记输入任务;要落实“谁登记、谁比对、谁输入、谁负责”制度,对具体工作人员备案登记,严控环节质量,妥善保存档案资料,及时更正补录变动信息,确保信息比对准确无误。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和行政村(居委会)检查指导工作落实情况,发现信息采集、比对、录入相应环节存在严重错误的,将严格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并实行“半月一通报”制度,通报结果将作为乡镇社保工作的年终考核依据。
附件:1.西吉县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表
2.西吉县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核对表
3.西吉县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统计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