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委托安徽古井集团管理经营安徽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招待所的公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安徽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招待所(以下简称招待所)位于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185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安徽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以下简称安徽省驻沪办)领导,承担着安徽驻沪办的重要接待任务。为进一步提升招待所的管理经营水平,经审慎协商并报请同意,拟由安徽古井集团对招待所经营实行委托管理。
现将托管内容公告如下:
一、托管范围:
招待所的餐饮、客房等营业场所。
二、托管时限:
托管期五年,自签约之日起计算。
三、托管任务:
1.优先保证完成招待所业主方——安徽省驻沪办的公务接待任务。
2.古井集团须在接管后一年内投入不低于人民币6,000,000.00元(大写:陆百万元整)资金对招待所进行全面更新改造。合同期满后视同招待所资产转交给业主方。
3.保证招待所每年实现经营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若托管期间招待所每年实现的经营利润超过100万,则超出部分的经营利润归古井集团所有;若招待所每年实现的经营利润低于100万元,则不足100万元的部分由古井集团补足给招待所。
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托管谈判的透明度,提高招待所经济和社会效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安徽驻沪办欢迎有意向参与此项托管,并能高于古井集团承诺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参与竞争性谈判,从中选取条件最优者为托管合作方。如没有高出古井集团承诺条件的单位参与,古井集团则被视为托管合作方。
四、有意向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是安徽省内国有大型知名企业;
2.有专业酒店管理团队,且为中国旅游饭店协会评选的最具规模的饭店管理公司(集团)前30强,目前在全国参与管理的饭店具有一定规模;
3.在上海有其控股企业,且经营状况良好,有可持续发展趋势;
4.能高出古井集团承诺条件的。
五、报名方式:
有参与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驻沪办提出意向。安徽驻沪办与之进行竞争性谈判。
六、报名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185弄安徽驻沪办接待处
邮编:200052
传真:021-62888603
咨询电话:021-62804956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