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转发国家关于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项目建设的通知
文件编号:冀发改能源〔2018〕104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转发国家关于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项目建设的通知
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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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转发国家关于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项目建设的通知
索引号:
00021798X/2018-02082
发布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
文号:
冀发改能源〔2018〕1044号
主题词: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03日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转发国家关于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项目建设的通知
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近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项目建设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18〕53号),将我省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煤耦合农林废弃残余物发电技改等6个项目列为试点。现将文件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市有关部门配合项目单位做好前期工作,项目单位要按照申报时承诺的技术指标建设试点项目,主体工程应于2019年5月1日前建成投运。电网企业要全额收购生物质电量、优先安排调度序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将组织对试点项目进行评估认定,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取消试点资格。如技改项目在建设、运营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政策支持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试点资格,追缴违法违规所得,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项目建设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