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南平市政府关于南平市2017年度第四十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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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2017年度第四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7〕417号)精神,现将《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南平市2017年度第四十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面积(四至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
本批次用地总面积5.0981公顷,拟征收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横塘村水田2.6551公顷、林地1.4875公顷、其他农用地0.5787公顷;将口镇西岸村旱地0.2654公顷、其他农用地0.0499公顷、未利用土地0.0065公顷;将口镇新建村林地0.055公顷。
三、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地类
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元
/
公顷)
地上附着物费及青苗补偿费(元
/
公顷)
合计
(元
/
公顷)
水田
545625
21825
567450
旱地
545625
21825
567450
林地
130950
32580
163530
其它农用地
130950
非田坎:
0
田坎:
21825
非田坎:
130950
田坎:
152775
未利用地
32737.5
0
32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