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省政府关于刘家城任职的通知
文件编号:闽政文〔2017〕216 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福建省物价局:
经研究决定:
任命刘家城为福建省物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