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闽政办〔2016〕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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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 立足福建在海峡、海湾、海岛方面的突出优势,根据沿海自然资源条件和区域的比较优势,坚持陆海统筹,优化海洋产业布局,优化区域空间结构,持续推进海峡蓝色产业带建设、强化两大海洋经济核心区地位、高标准打造六大湾区海洋经济、合理开发特色海岛,构建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区域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 一、持续推进海峡蓝色产业带建设 海峡蓝色产业带以平潭综合实验区、宁德、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等沿海港口城市为依托,串联起福州、厦漳泉两大核心区和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东山湾六大湾区,是福建陆海经济联动、经贸通内联外的“黄金地带”,突出产业转型升级和集聚发展,突出创新驱动与两岸合作,突出海洋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以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和振兴传统优势海洋产业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优化产业链分工布局,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增强海洋产业集中度和综合配套能力,打造海洋科技、经贸合作平台,形成以高端临港产业基地和海洋经济密集区为主体、布局合理、开放合作、具有区域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海峡蓝色产业带。 福建省沿海经济空间布局图 二、强化两大核心区引领带动作用 充分发挥福州、厦漳泉两大海洋经济核心区基础好、科研力量强、港口及集疏运体系较为完备等方面的优势,加强海洋基础研究、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进一步深化海峡两岸交流合作,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和现代海洋服务业,不断优化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建成我国沿海地区重要的现代化海洋产业基地、海洋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中心。加快核心区同城化步伐,推进产业、城市、港口之间的有机衔接和互动发展,增强现代城市服务功能,提升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能力,形成引领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和带动周边地区发展的两大海洋经济核心区。 福州核心区。抓住打造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重大机遇,以福州新区建设及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平潭片区建设为契机,以新型开放经济为导向,调整优化海洋产业结构,择优发展现代临港工业,扶持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现代海洋服务业,提升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海上福州”。推进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一体化发展,探索建立以产业园区为载体的合作共建发展模式,加快推进福州市区与闽侯县、罗源县、长乐市、连江县、福清市的一体化发展,做大做强海洋新兴产业和现代海洋服务业,推动临港产业集聚发展、优化发展。以福州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城市为契机,充分发挥平潭开放合作区作用,推进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海洋产业合作和互联互通,加快海洋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步伐,逐步形成福州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海洋经济领域共生、合作的新格局。 厦漳泉核心区。充分发挥厦门经济特区和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的引领示范作用,推进厦漳泉同城化发展,依托较好的产业基础和较为雄厚的科研力量,大力培育发展海洋生物医药、邮轮游艇、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提升发展海洋旅游、港口物流、金融服务、海洋文化创意等现代海洋服务业,合理布局高端临港产业,持续推进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海洋服务业基地和海洋综合管理创新示范区建设。以厦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泉州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漳州加快建设两岸现代海洋服务业对接集中区为契机,促进厦漳泉产业联动与功能互补,拓展与东南亚、南亚、西亚、中亚、东北非等地区的海洋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并延伸到欧洲、北美、东亚、澳新等地区,重点打造南线、西线和北线海上合作走廊,不断深化与东盟国家海洋经济交流与合作。 三、高标准打造六大湾区海洋经济 立足福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加强与台湾及周边地区协作,开拓更加广阔的经济腹地。高标准打造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东山湾六大重要海湾,逐步形成协调互动的湾区经济发展形态。 环三都澳湾区。科学推进岸线开发和港口建设,主动承接长江三角洲和台湾等地区产业转移,着力打造溪南、赛江、漳湾、沙埕等临港工业片区,重点发展船舶、冶金新材料等临港产业,提升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培育发展海洋工程装备、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海洋新兴产业和滨海旅游、海洋文化创意、港口物流等现代海洋服务业,发展壮大军民兼容的特色产业体系,重点推进海西工业区、三都澳大黄鱼产业园、海洋生物制品产业园、海洋渔排储能电站产业园、宁德渔家海岸旅游区、福安船舶修造等产业园建设,建设宁德(福安)国家级军民融合产业基地,促进海洋产业集聚发展和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闽江口湾区。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加快推动以罗源湾、江阴半岛为重点的临港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海洋渔业,积极发展海洋生物医药、邮轮游艇、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工程装备等海洋新兴产业和海洋旅游、金融服务、海洋文化创意、海洋信息服务等海洋服务业。重点建设马尾、粗芦岛、罗源湾和江阴半岛建设四大游艇工业园区,马尾船政文化旅游区、琅岐岛国际旅游度假区、黄岐(环马祖澳)旅游区、筱埕游艇旅游综合体、长乐海滨旅游度假区和福清东龙湾海上温泉旅游区等六大滨海旅游园区,罗源湾、松下、江阴三大临港物流园区,构建闽江口产业集聚区。坚持港区与园区发展相互联动,发展壮大以福州港为主体的海峡西岸北部港口群,打造集装箱和大宗散杂货运输国际航运枢纽港,建成连接两岸、辐射内陆的现代物流中心。 湄洲湾区。推进湄洲湾南北岸合理布局和协调开发,加快湄洲湾港口建设,大力发展石化、能源、冶金、电子信息、木材加工等临港产业,重点推进湄洲湾石化基地(泉港、泉惠、枫亭、石门澳片区)、东吴临港工业园和兴化湾南岸工业园等建设,促进园区产业集聚、布局集中、发展集约。培育壮大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能源、海洋高端装备制造等海洋新兴产业和海洋旅游、港口物流、海洋文化创意、涉海金融服务等现代海洋服务业。持续推进海洋牧场建设,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 泉州湾区。统筹产业、港口、城市发展,加快推进泉州台商投资区、晋江、南安滨海新区等开发建设,发展健康生态养殖和远洋渔业,建设渔港经济区。加快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精细化工、新材料、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水综合利用、海洋装备、海洋通讯等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海洋文化创意、海洋信息服务等现代海洋服务业,储备发展深海装备、深海采矿等深海产业。合理布局发展空间,加快推进石狮海洋生物科技园、石狮现代海洋产业园、泉州台商投资区海洋经济产业园、晋江深沪海洋生物科技园、海丝世界博览城建设,推动产业园区健康发展。 厦门湾区。加快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总部大厦建设,大力发展船舶交易、管理及融资和航运经纪、咨询、金融及保险等各类航运服务机构,促进航运要素集聚。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邮轮母港。积极推进全国低碳城市试点,大力发展海洋生物医药、邮轮游艇、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海洋旅游、港口物流、金融服务、海洋文化创意、海洋环保、海洋信息服务等海洋服务业,提升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高端临海产业。强化园区载体作用,重点建设厦门海洋高技术产业园区、中国—东盟海洋产业合作园区、海沧海洋生物医药园、小嶝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创新产业园和双鱼岛旅游产业园,促进东渡和海沧临港物流产业集聚区、前场、同安和翔安物流产业集聚区与厦门港融合联动发展,构建两岸“三通”重要口岸和高能级物流配送中心。推动厦门岛滨海旅游休闲度假区、海沧湾休闲度假区、集美侨乡文教文化旅游区、同安翔安滨海旅游度假区和大嶝岛对台旅游区,翔安、刘五店、同安、汀溪、欧厝等种苗综合产业园区和同安、翔安、欧厝等水产品加工园区建设。 东山湾区。积极承接珠江三角洲和台湾等地区产业转移,集聚发展高端临港产业,重点推进古雷石化基地、东山光伏玻璃产业园、海洋生物科技园、诏安海洋生物产业园的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海洋渔业,积极培育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水综合利用、游艇制造等海洋新兴产业,着力发展漳浦滨海火山休闲度假经济,建成特色滨海休闲旅游胜地。 四、合理开发特色海岛 按照“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加强分类指导,重点推进建制乡(镇)级以上海岛保护开发,探索生态、低碳的海岛开发模式。结合海岛各自特点,发展特色产业,大力推广“海绵岛”建设。 平潭岛。充分利用综合实验区和自贸试验区的叠加优势,突出两岸合作,创新合作模式,着力发展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生物、海洋可再生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旅游休闲、文化创意、总部经济、跨境电商、商务会展、服务外包、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加强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打造绿色、生态、低碳的国际旅游岛。 东山岛。充分发挥港湾、滨海景观、海洋生物、石英砂等资源丰富和关帝文化以及民间对台交流广泛的优势,加快发展滨海旅游、海产品精深加工、海洋可再生能源、光伏玻璃等产业,积极发展对台贸易。整合东山、云霄、诏安和常山开发区滨海旅游资源,加快大乌山景区开发,打造环东山岛旅游产业集聚区。 湄洲岛。充分利用妈祖信俗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加快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开展滨海旅游景区提升工程,打造生态环境优美的国家旅游度假区和世界妈祖文化中心。积极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琅岐岛。依托福州滨江滨海城市发展格局,主动融入福州新区,建设成为以生态旅游度假、健康养生、智慧创意、休闲宜居等综合服务为主体的国际生态旅游岛。 南日岛。大力发展海产品养殖,加快岛上及附近海域的风能开发,建成特色渔业岛和海洋可再生能源基地。打造国家级海洋牧场、省级海洋经济综合开发试验区、海峡西岸滨海旅游名镇。 其他重要有居民岛屿。充分发挥浒茂岛、大嶝岛、三都岛、西洋岛、大嵛山岛的自然和人文资源优势,分别重点发展湿地观光、休闲购物、高端商务、休闲渔业、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加强东璧岛、惠屿岛等其他岛屿的有效保护与开发,推进海岛及邻近海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有序引导无居民海岛的保护和开发。深化海岛资源市场化配置,科学编制拟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单岛规划。积极推进无居民海岛旅游开发,鼓励发展海岛高端生态型旅游产业,选择平潭大屿岛为生态示范岛,探索科研公益设施和旅游开发利用相结合的开发模式,组织开展海岛开发项目推介,提升海岛开发水平。选择长乐东洛岛等条件具备的岛屿,开展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试点。 第四章 推进海洋产业转型升级 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机遇,把握“互联网+”发展新趋势,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大力培育海洋产业发展新模式、新业态,突出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实现海洋新兴产业突破性发展,推动现代海洋服务业大发展,加快海洋传统产业升级,完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打造海洋经济升级版。 一、推进现代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 以生态、优质、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全产业链模式打造现代海洋渔业为主攻方向,依靠科技进步,统筹利用境内境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健全现代渔业产业体系和经营机制,加快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海洋渔业提质增效,提升海洋渔业综合竞争力。 海水健康养殖业。科学规划海水养殖业发展,优化海水养殖品种结构,建立绿色、低碳、高效的海水健康养殖模式。选择适宜海域和养殖品种,积极发展底播增殖,持续推进三都湾、湄洲湾、东山湾和南日岛等重点海域和具有典型性的无居民海岛邻近海域的海洋牧场建设,推动三都湾传统网箱改造。加强现代渔业养殖设施与技术的研发应用,支持建设一批标准化池塘、塑胶渔排、深水大网箱养殖和工厂化循环水养殖产业化示范基地,提升优势养殖品种实力,培育鳗鲡、大黄鱼、对虾、海带、紫菜、牡蛎、鲍鱼、海参、石斑鱼等9个全产业链超百亿的产业。大力发展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事业,加强水产原种保护、良种培育及扩繁研究,加快水产饲料、病害防治药物等研究,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水产品加工流通业。着力推动水产品加工业集聚发展,构建闽东、闽中、闽南三个水产品加工优势产业带,建设连江、福清、东山三个国家级水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引导企业提升水产品加工工艺、装备现代化和质量安全水平,培育一批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区域特色品牌。完善水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体系,支持渔区产地市场和水产品冷链物流园区建设,推进海峡两岸(东山)水产品加工集散基地、宁德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和平潭国际海洋产业园建设,完善东山水产品保税区。培育新型多元的水产品交易平台,探索水产品电子商务新模式,支持建设福建名优水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鼓励水产品加工企业到境外布局营销和服务网络,促进水产品跨境网络交易市场发展。 远洋渔业。巩固印尼、印度、缅甸、毛里塔尼亚、几内亚等国家及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等公海渔场,积极参与开发新的渔业资源,拓展远洋渔业发展空间。推进中国—东盟、中国—印尼多边及双边渔业项目合作,推动福州海峡海洋渔业经济区建设,打造全国最大的远洋渔获物集散加工地。支持省内企业在境外建立养殖基地,鼓励将基地生产的水产品运回国内。支持省内远洋渔业龙头企业赴马来西亚、印尼、缅甸、几内亚比绍等国家和地区建设海外综合基地,建立产供销一体的远洋渔业产业体系。推动远洋渔船及船用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升级,开展新型高端远洋渔船及船用设备等的研发设计和制造,提高远洋渔船智能化、自动化水平。建立省远洋渔业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远洋渔业资源探捕调查、渔船装备、渔具渔法、节能减排、水产品精深加工和渔业信息等技术服务,解决制约我省远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瓶颈。到2020年,争取全省外派远洋渔船900艘,建设海外综合基地10个,力争远洋渔业捕捞产量、产值全国第一。 休闲观光渔业。优化休闲渔业空间布局,大力发展滨海港湾、休闲垂钓、观光体验、观赏渔业、渔文化保护与开发等多元化的休闲渔业,构建休闲渔业示范基地,进一步发展壮大福州金鱼产业,重点培育宁德渔家海岸、南日岛海洋休闲牧场等休闲渔业旅游区。打造休闲渔业发展平台,举办“金鱼节”“钓鱼节”“大黄鱼节”“开渔节”等活动,重点建设平潭、东山、西洋岛等集休闲观光为一体的海洋牧场,举办厦门海洋周和海峡(福州)渔业周·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建设台湾海峡海洋资源博物馆,探索建设无居民海岛创意旅游休闲开发基地。创建休闲渔业品牌,重点培育一批多功能、配套设备齐全的“水乡渔村”,打造“渔家宴”“渔家乐”“渔家客栈”“水乡渔村”等休闲渔业品牌。力争到2020年,全省打造“水乡渔村”150个。加快建设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观赏鱼养殖基地,建设两岸观赏鱼养殖业合作试验区。加大对休闲渔业公益性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发展休闲渔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健全休闲渔业标准化服务体系,提高休闲渔业从业者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