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土部应急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函》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西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8-11 10:09:11  评论()

文件名称: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土部应急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函》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国土资源局:

近日,国土资源部应急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函》,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当前我省已处于主汛期,局地强降雨、暴雨较多,未来一周,我省仍有强对流天气出现,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我们要坚决克服疲劳、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不能放松警惕,要充分认识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形势的严峻性,严格落实防灾责任。

二、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力度。各地要进一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加大强降雨后隐患排查力度,要进一步发挥群测群防网络作用,及时发现险情,排除隐患。各地要对一线排查工作开展督查,把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应急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地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应急值班制度,务必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按照要求准确报送灾情险情。发生灾情险情后,要按级别报请当地政府启动应急预案,有序做好灾情调查、成因分析、抢险方案等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国土资源部应急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函》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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