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启动仪式暨清查技术规定培训会在西安举行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8-02-11 16:17:15  评论()

文件名称: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启动仪式暨清查技术规定培训会在西安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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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普查试点和普查清查工作,做好全面入户调查准备,2018年2月7日,陕西省在西安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启动仪式暨清查技术规定培训会,省环保厅副巡视员、省普查办常务副主任陈新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省环科院副院长、省普查办专职副主任邓宴郦主持。邓宴郦首先传达了国家普查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培训会议精神,通报了省普查办和各市县普查办2017年度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了国家试点市和省级试点县的选定原则和各项准备工作。

省环保厅副巡视员、省普查办常务副主任陈新建要求参会人员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珍惜机会、集中精力参与培训学习,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

他强调,省普查办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得到了张道宏副省长的表扬和国家普查办的好评。2018年各地市要按照时间节点,扎实开展清查工作,加强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培训管理,认真开展入户调查,严格数据质量控制,审慎利用第三方机构,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抓紧落实普查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他说,省普查办在申报铜川市作为国家全面内容普查试点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省地域特征、经济特点和环境现状,选取靖边县、彬县和旬阳县作为省级试点,形成了一市三县的“1+3”试点模式。试点市县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普查办要加强指导,协调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切实提供有特色、有价值的经验做法。

会上,省环科院院长张振文围绕清查建库工作进行了技术指导。他指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要为环境质量改善、环境风险防控、环境管理决策服务,在清查技术上要求更高更严,力求做到普查对象“全”、基本信息“真”、清查数据“准”。在清查过程中要把握好清查建库、入户调查、数据分析三个环节,为制定环境管理规划提供决策依据。同时要做好机构、人员、经费三个方面的保障,保证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省普查办技术组围绕我省普查实施方案及数据处理流程、普查清查技术规定、生活源锅炉清查表问题解释说明、利用第三方机构参与普查工作、普查试点工作等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通过培训,与会人员明确了普查清查技术规定的目的意义、原则要求、对象内容,掌握了数据处理流程、清查表格填写方法及注意事项,掌握了试点工作的目标、内容、时间节点和组织实施的具体措施,弄清了第三方机构参与普查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全面开展普查清查和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会议结束时邓宴郦强调,各市县要及时搞好培训,扎实开展清查工作,慎重选择第三方机构,试点市县要按照省普查办的要求迅速开展各项工作。

各市县普查办主任、技术骨干和铜川市、彬县、靖边县、旬阳县4个试点市县的环保局长、普查办主任、技术骨干以及省普查办工作人员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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