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发改委  法律法规网 2017-01-12 10:00:08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发改高技[2016]276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改高技[2016]2763号

“宽带中国”战略实施部级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深入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推进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经报请国务院批准,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的《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方案》实施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引领,坚持信息基础设施的战略性公共设施地位,把握信息通信技术变革趋势,优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国家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力争提前实现“十三五”规划《纲要》网络建设指标任务,为激活有效投资、拉动信息消费、保障改善民生和培育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

二、有关部门、各地方要按照《方案》要求,着力营造良好环境,协调推动各类公共设施向信息基础设施开放,提供通行便利,保障公平进入。要优化管理服务,进一步放宽行政审批要求,为工程项目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有关企业要围绕《方案》实施,将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任务按年度细化分解,纳入本单位考核计划,并抓紧落实项目备案、环评、土地以及资金等相关条件。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国家通信建设和行业监管各项政策要求及标准规范,确保顺利实现《方案》目标。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协调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同时,对《方案》实施情况做好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并适时开展评估工作。重要进展情况及评估意见将及时报送国务院。

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有关重大事项请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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