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关于促进本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6-13 09:52:48  评论()

文件名称: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关于促进本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府办发〔2017〕2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关于促进本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2012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促进本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2〕13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5日

相关稿件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促进本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