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圳市装饰工程工业总公司与深圳市金光..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94-08-31
实施时间:1994-08-31
市金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沈阳军区
驻深圳办事处房屋产权案的复函
你院[1993]粤民终字第52号《关于审理上诉人深圳市装饰工程工业总公司与被上诉人深圳市金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沈阳军区驻深圳办事处房屋产权纠纷一案的请示》收悉。我院对此案曾有过明确意见。经再次研究认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辽宁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辽宁省对外经济发展公司诉深圳金光公司合作经营羊绒纠纷案件中,深圳装饰公司不是该案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在该案审理过程中,装饰公司也未申请参加诉讼或主张权利。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装饰公司主张被执行房产的产权,对此,在程序上应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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