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
文件编号:人薪发[1994]7号
发布时间:1994-02-24
实施时间:1993-10-01
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如何计发问题,经研究,通知如下: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资金;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机的奖金;
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机的津贴(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基础津贴与成绩津贴)。
1994年2月24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