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以破产案件的..
文件编号:法复[1993]9号
发布时间:1993-09-17
实施时间:1993-09-17
破产案件的债务人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均应中止执行给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
根据《
执行程序中止后,该执行案件的债权人,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如果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债务人(被执行人)破产,被中止执行的财产应当作为破产财产;如果破产案件审理终结,债务人不被宣告破产,被中止的执行程序可恢复进行。
你院所请示的问题,应按上述意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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